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历久弥新林恒陈秀兰完结版小说

林恒 著

女频言情连载

陈秀兰吃完饭,给林恒准备了洗澡水:“你赶快洗,衣服都给你拿好了。”说完她就抱着女儿进屋了,现在根本没有洗澡间,只是用一个盆放在柴火房里自己洗。这个季节早晚还有的点冷,林恒冻得和寒号鸟似的。屋里没有灯,只有火炉里散发的火光,快速的洗完澡,林恒出去外面上了个厕所。此时才晚上八点多,但村子里已经看不到什么光亮了,没有电,没有娱乐设施,大家睡得都非常早。这就是八十年代的乡村,贫穷而落后,人们为了吃饱肚子而奔波操劳。看了一眼头顶的星空,繁星密布,银河遥遥可见。“明天又是一个大晴天啊。”林恒感慨一句,上完厕所抖了抖,回到了睡房。老婆陈秀兰刚收拾完床铺,女儿晓霞还在床上乱动,呵呵傻笑不睡觉。“交给我吧。”林恒点点头,上床开始逗女儿。陈秀兰点点头,...

主角:林恒陈秀兰   更新:2025-01-07 18:52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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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林恒陈秀兰的女频言情小说《历久弥新林恒陈秀兰完结版小说》,由网络作家“林恒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陈秀兰吃完饭,给林恒准备了洗澡水:“你赶快洗,衣服都给你拿好了。”说完她就抱着女儿进屋了,现在根本没有洗澡间,只是用一个盆放在柴火房里自己洗。这个季节早晚还有的点冷,林恒冻得和寒号鸟似的。屋里没有灯,只有火炉里散发的火光,快速的洗完澡,林恒出去外面上了个厕所。此时才晚上八点多,但村子里已经看不到什么光亮了,没有电,没有娱乐设施,大家睡得都非常早。这就是八十年代的乡村,贫穷而落后,人们为了吃饱肚子而奔波操劳。看了一眼头顶的星空,繁星密布,银河遥遥可见。“明天又是一个大晴天啊。”林恒感慨一句,上完厕所抖了抖,回到了睡房。老婆陈秀兰刚收拾完床铺,女儿晓霞还在床上乱动,呵呵傻笑不睡觉。“交给我吧。”林恒点点头,上床开始逗女儿。陈秀兰点点头,...

《历久弥新林恒陈秀兰完结版小说》精彩片段


陈秀兰吃完饭,给林恒准备了洗澡水:“你赶快洗,衣服都给你拿好了。”

说完她就抱着女儿进屋了,现在根本没有洗澡间,只是用一个盆放在柴火房里自己洗。

这个季节早晚还有的点冷,林恒冻得和寒号鸟似的。

屋里没有灯,只有火炉里散发的火光,快速的洗完澡,林恒出去外面上了个厕所。

此时才晚上八点多,但村子里已经看不到什么光亮了,没有电,没有娱乐设施,大家睡得都非常早。

这就是八十年代的乡村,贫穷而落后,人们为了吃饱肚子而奔波操劳。

看了一眼头顶的星空,繁星密布,银河遥遥可见。

“明天又是一个大晴天啊。”林恒感慨一句,上完厕所抖了抖,回到了睡房。

老婆陈秀兰刚收拾完床铺,女儿晓霞还在床上乱动,呵呵傻笑不睡觉。

“交给我吧。”林恒点点头,上床开始逗女儿。

陈秀兰点点头,拿着衣服去了柴房洗澡。

屋里煤油灯味道有些难闻,光线还很暗淡,女儿抱着林恒的脖子呵呵傻笑。

“乖乖睡觉,爸爸给你讲童话故事啊……”

林恒把她放在床上,一边扮演大灰狼,一边给她讲小红帽的故事。

小女孩自然听不懂他讲的是什么,但不妨碍哄她睡觉,扮演着大灰狼昂呜了一会儿,小家伙就突然瞌睡来了,睡了过去。

将睡着的女儿放在床里面靠墙的位置,盖好被子,看着这熟悉又陌生的小脸林恒有些感慨和惆怅,这一世他一定要小家伙过上好生活,有钱读书识字。

这又不由的让他想起了上一世那不成器的儿子,这一世肯定是见不到了,重生肯定会打乱一切,不过他觉得没啥可惜的。

那儿子比他还不务正业,更没有多少感情可言,这一世重新生一个也是一样的。

“你把女儿哄睡着了?”陈秀兰洗完澡走进来有些惊讶。

“是的,赶快休息吧老婆!”看到身上散发水汽的陈秀兰,林恒瞬间就有了造人的冲动。

陈秀兰脸色一红,吹灭煤油灯上床,刚躺下就感受到了一只大手抱住了自己。

“你动作小一点,别把女儿吵醒了。”陈秀兰今天突然有点害羞。

“放心吧,不会的。”

林恒嘿嘿一笑,急的和猴儿似的。

几十年没见,又换回了年轻的身体,他可太开心了。

开心了半个多小时才结束,弄的两个人都汗流浃背的。

“怎么感觉你今天和换了一个人似的!”

陈秀兰小声道,连做那种事情都和以往不太一样。

以往林恒只顾自己的感受,完事了就躺一旁睡觉了,根本不顾及她的感受,仿佛她和玩偶没区别。

今天却不一样,即便是结束了,依旧紧紧的把她抱在怀里,手法和动作让她也很愉快。

尤其是现在被这样抱着,让她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安全和温暖。

“以前是我混蛋太混蛋了,以后一心一意的对你好,让你这辈子过上人人都羡慕的好日子,让你娘家知道你没跟错人。”

林恒抱着老婆,在她耳边小声道,贴在一起,他能感受到老婆心脏砰砰的跳动。

上辈子亏欠太多了,这辈子只想全力弥补。

陈秀兰被这话感动了,抓着林恒的手小声嘀咕:“只要你好好和我一起过日子就行了,其他的都不重要。”

林恒被这一句话干沉默了,上辈子她也经常说这句话,但是他从来没听过把她骗过家门之后完全没有好好对待过。

突然,林恒将老婆抱了过来,面朝着自己。

“你干嘛……”

陈秀兰话还没说完,嘴就被林恒堵住了……

又是十多分钟,直到两人都精疲力竭。

第二天一早,天刚刚亮陈秀兰就起来了,抱着已经醒来的女儿喂奶。

林恒迷糊的睁开眼睛准备坐起来,却感觉后腰无力又砰的一下躺了下去。

陈秀兰看到这一幕,不由的噗嗤一笑。

林恒气的瞪了老婆一眼:“还笑,不都是你的原因。”

“我可没让你一夜来三次啊。”陈秀兰睁着大眼睛,笑的很是冤枉。

心想明明是你自己不节制,我都提醒了你的,还怨起我来了。

“还不是你太诱人了!”

林恒没好气的躺在床上,心里乐滋滋的,本来就因为重生的原因十分想念,自己老婆身材又好,不由的就太放纵自己了。

陈秀兰脸色一红:“少说这话,被爸妈听到羞死了。”

奶完了孩子,哄了一下,女儿又睡着了。

陈秀兰早就被林恒的目光看的受不了了,连忙穿衣起床,不一会儿又进来了,给林恒端了一杯茶。

林恒一看,里面泡着的居然是肾精草和淫羊藿,两种补肾的草药。

看到林恒的目光,陈秀兰连忙解释:“我是怕你伤到身体了,没有觉得你不行的意思。”

林恒:“……”

能说什么呢,默默的接过茶喝了起来。

心里暗暗决定好好锻炼身体,以后要让老婆求饶。

林恒起来的时候,大家也都起来了,秀兰和母亲鲁红梅在做早饭,其他人在洗脸。

林恒走出院子,看着清晨植物上厚重的露水发呆。

没一会儿,他就看到妹妹林彩云背着一大捆牛草从菜园子外面走过来,手里还拿着一本书,边走边看。

走到不远处的牛圈之后,她将书本收了起来,拿出牛草喂牛。

“彩云,你是不是很想读书?”林恒走过来问道。

彩云看了林恒一眼,很懂事的说:“我只是随便看看打发时间,我已经16岁了,该替家里分担了。”

嘴上说着不想,但眼神却根本藏不住,她只念到了六年级,今年本该升初中,但是父亲林绪安已经不让念了。

觉得女娃念那么多书没用,还是回家帮忙干干活,过两年找个好婆家嫁了的好。

这还算好的了,村里很多女娃念个两三年级就不准念了。

林恒知道,其实这里面还有自己的原因。自己念到初二,还是没啥工作,就让父亲觉得念书没用了。

上一辈子林恒也是这么觉得的,但是后来经历了许多的事情,他才明白读书的好处。

“你别担心,等九月份我出钱让你上学去,不多学点知识,这辈子都难以翻身。”

林恒看着妹妹笑着说道。

林彩云听到这话明媚的眼睛中灵光一动,随即又暗淡下去:“谢谢二哥,不念书也没啥,家里也需要我帮忙,你有钱多给秀兰嫂子,她很辛苦的。”

她不太相信二哥能有钱让他去读书,毕竟家里最不靠谱的就是二哥。

就算有她也不好意思要,秀兰嫂子那么辛苦,有钱也应该给嫂子用。

贫穷的家庭让她不敢有这种非分之想,家里每个人都很辛苦,她也不想拖累家里。

林恒沉默了一下,笑道:“到时候我会有很多钱的。”

他还记得上辈子妹妹生活的有多艰难,嫁给的丈夫不但喜欢喝酒,还喜欢赌博,而且一喝醉或者赌博一输就打彩云。

比他还出生,他虽然游手好闲,但最起码不赌博不发酒疯,也不打老婆,还能知错就改,幡然悔悟。

那个畜生是到死都还在赌博,挺殷实的家底被败的精光,彩云病死在床上都是邻居发现的。

这一世,林恒不允许这种惨剧再次上演,他要让妹妹多读书,上大学。

“我相信二哥。”彩云微微一笑,但其实心里早已经不抱任何指望了。


本来说晚上去抓黄鳝的,但是一顿酒下来,大家都头昏脑涨了,去田坎上很可能一头栽进田里。

林父和林母正在挽留林恒三爹和小姨父住下,两人也知道林家人多早就挤得没地方了,坚决要走。

一番拉扯喊话,最后两人还是要离开。

“全娃子,把这剩下的竹鼠给红翠拿回去……”

林母追上了林恒小姨父李佰全,将竹鼠递给了他。

“我都说了全部炒完,大姐你怎么还留这么多,我不要。”李佰全摆着手,死活不拿。

但其实这只是客套,他心里很感激大姐,留了这么多竹鼠,晚上回去家里也就不会骂他了,不然老婆可能门都不给开。

林母自然也知道,拉扯一番就将松鼠强行塞给他,把人送走了。

另一边林父对待林恒三爹也是如法炮制,大人们都喜欢推搡拒绝,林恒看的好笑。

但感情也确实是在这种拉扯,这种你来我往之中建立起来的,今天你帮我,明天我帮你。

“林恒,黄鳝就明天抓吧,大哥我连路都走不稳了。”

林岳扶着栏杆,一边撒尿,一边笑着道。

“啥时候都行。”林恒笑着说,他喝得少,对酒向来是浅尝辄止,所以并没有多醉的。

此时天大黑,天空悬挂着一轮弯月,云雾不少,星空看起来有些若隐若现。

他三爹住得近,在下河,一公里多的路程,小姨父则在山上,路途较远,不过对于农村人来说不算什么,走夜路是常有的事情。

看着枫树村这个小盆地,林恒感慨了一下,远处的石板河水反射着银白的月光,流水之声隐约可见。

四周的山川草木微微晃动,蚂蚱蛐蛐嚎的让人心烦,林恒听了一会,一脚踢向一个石头,顿时间,石头下面的蛐蛐就不叫了。

等他走上两步,那家伙又挑衅似的再叫了起来。

林恒呼了口气,转身离开了,要是搁在以前,非把蛐蛐掏出来就地处决不可,太嚣张了。

回到屋里,林母彩云秀兰都已经把碗筷收拾好了,林父和大哥都已经被安排上床睡觉了。

看到林恒进来,秀兰过来扶他休息:“是不是吐了?咋在外面待那么久呢?”

“没有,看星星呢。”林恒笑着拉住老婆的手,手心因为干活有些粗糙,但是手背还是很滑嫩。

“那洗脚休息吧。”秀兰看着他,也没挣扎。

“女儿睡着了吗?”林恒又问道。

“明天还要干活呢,而且今天不是安全期。”秀兰警惕的看了他一眼,小声道。

“你想哪里去了。”林恒捏了一下老婆的脸,又嘿嘿的凑到她耳边:“再说了,就算是危险期,你还不相信我的控制力……”

秀兰脸色顿时一红,连忙捂住了他的嘴:“别说了吗,羞死人。”

林恒觉得好笑,明明都已经同房好多次了,孩子都有了,但是说这种话题,老婆还是害臊的不行,和小女孩似的。

“和你开玩笑的,走,拿着手电我带你去抓好东西。”

林恒又说道。

“抓黄鳝吗?”秀兰疑惑,大晚上的除了黄鳝还能抓啥?

“好东西,拿个手电和塑料瓶和我走就行。”林恒神秘一笑。

“什么东西?我也要去。”彩云走进堂屋,听到这话,有些跃跃欲试。

“你赶快休息吧,再说了手电也只剩下两个,没你的。”林恒直接拒绝了彩云。

“那好吧。”彩云不情愿的点了点头,又好奇的道:“你们到底要抓啥啊?”

“明天早上你就知道了。”

林恒就是不说,拉着拿好东西的秀兰就出去了,同时叮嘱了一下不要锁门。

“汪汪~~”

晚上出行,雄霸自然也带着一起,有条狗有危险也能提前预警。

秀兰被林恒拉着,好奇的走到了房子后面的树林里。

“老公,到底要抓什么?打猎的话你也没拿弹弓和弓箭呀。”

秀兰满脑子的疑惑,但是这种被林恒牵着往前走的感觉很奇妙,也不挣扎,任由他拉着。

林恒拿着手电在一棵树下照了一下,很快就看到了自己的目标之物——一个刚从土里爬出来的知了猴。

夏天,正是抓知了猴的好时节,不过这里并没有人抓,因为这个时候这些稀奇古怪的吃的还在云贵川那块儿没有传出来呢。

很多地方都不知道可以吃,直到后来互联网发达了才掀起了全国都吃的浪潮。

“我要抓的就是这个!”林恒将这只知了猴抓起来给老婆秀兰看。

“这是卖钱的?”秀兰好奇的眨巴了一下眼睛,她知道金蝉的蝉蜕是中药,可以卖钱,本能的以为这个可以卖钱。

“不,这个可以吃!”林恒笑着道,现在知了猴是卖不了钱的,这块地方没人吃。

听到这话秀兰不由的瞪大了眼睛:“啊??”

看到老婆的表情,林恒笑着捏了捏她的手:“很好吃的,赶快帮忙抓。”

秀兰犹豫了一下:“抓可以,你自己吃啊,我可不吃,太吓人了,打死也不吃。”

“好。”林恒没争辩,等做好了让老婆尝一个她就会真香的。

就像他前世吃油炸蝎子的时候一样,吃之前胆战心惊,吃完只有一个字——香。

“好多啊,老公你确定这东西没毒,能吃?”

这个年代没人抓知了猴,秀兰一边抓一边质疑林恒。

“当然能吃。”林恒笑道,要是让老婆看看云贵川吃蝎子蜈蚣,百虫宴上的那些东西还不得吓坏。

“反正我不吃,抓了给你吃。”秀兰四处寻找。

“就怕你明天晚上死活拉着我来找知了猴。”林恒笑着说。

“不可能的,这东西一看就很难吃。”秀兰坚定的说。

“要是你明天非要来怎么办?”林恒笑着问道。

秀兰不假思索的说:“不可能的,要是真这样,你说怎么办都行。”

“这可是你说的啊。”林恒嘿嘿一笑,已经开始幻想老婆明天的表情了。

“我说的,骗你是狗。”秀兰昂着光洁的下巴,信心十足,这东西一看就不好吃。

“汪汪!!”

雄霸在森林里到处乱蹿,时不时的抬头四处查看,似乎是在给两人放哨。

房子后面的森林就别指望有猎物了,连动静都少的可怜。

抓了半个小时,秀兰拿着瓶子过来了:“抓了有两百个了,够了吧?”

“够了够了。”林恒也连连点头,他抓了也有半塑料瓶了:“我们坐石头上歇会儿,然后顺路抓回去吧。”

他们一路抓知了猴,都走到了半山腰了。

“好!”


看到林恒这么严厉的拒绝,身后传来了一阵呼气的声音。

“不是吧,你们这么不相信我?”林恒听到这声音很无语。

“没有,我们很相信你。”林父从院子走出来,身后分明传来了棍棒落地的声音。

林恒:“……”

你刚刚分明拿着一根棍棒,以为我瞎啊。

还好自己没出去,不然这会儿腿可能已经断了吧。

“走,回屋吃饭。”林母说了一句,众人回屋。

秀兰虽然没看林恒,但是脸上也露出了开心和释然的笑容。

中午吃的是窝窝头,汤是土豆炖干四季豆,林恒有些吃不下。

草鱼被却成了鱼块,裹上面粉用油炸了。

“这草鱼,太好吃了。”三爹夸赞道。

“是啊,肉太细腻了,味道真好。”大嫂刘娟也笑着道。

一家人都很满足,只有林恒觉得一般般,他吃了一块后,就开始挑除鱼刺,喂怀里的女儿。

“粑粑……”

吃完一个,还不满足,张着嘴要第二个,手舞足蹈的。

“吃吃吃,都给你。”

喂完女儿,直到她不吃了,林恒才自己弄了一碗土豆汤就着窝窝头吃了起来。

“你们还没吃完饭啊。”吃饭的时候,外面传来了一道声音。

来人是一个四十多岁,方脸的中年男子,沧桑的脸上带着笑容,手里拿了一把斧子。

“小姨父,赶快坐,过来喝两杯。”林恒连忙让出位子,拉着小姨父坐到了板凳上。

这男人是林恒的小姨父李佰全,林恒母亲家一共兄弟姐妹六个,老大老二老三是男娃,老四老五老六都是女娃。

林恒的母亲鲁红梅是大姐,二姐鲁红翠嫁到了外村,三姐鲁红云则嫁给了他小姨夫李佰全。

李佰全看起来比林父林绪安还老一些,四十七八的样子,但是按照辈分,他就是得叫大哥。

“我不坐,你们吃,我刚吃过的,你们带信说要盖房子砍树,我就过来帮忙了,刚好秧也插完了……”小姨父一边笑,一边坐在了板凳上。

“喝一点,等吃完了再上山砍树。”林父笑着给倒上了酒。

“是啊,不着急,小姨父你吃鱼,我们昨天晚上从城里回来时运气好抓的。”林恒指着草鱼说道。

他小姨夫为人也很不错,很喜欢赶热闹,村里只要有什么事他准会来凑热闹,帮忙。

有时候自家活不干,都要来凑热闹,可以说是热心肠,也可以说是闲不住,喜欢到处溜。

两杯酒下肚,堂屋里顿时响起了欢快的笑声,回忆往昔,吹牛,三个四十多岁的老男人意气风发,对着林恒和林岳说他们以往的经历。

“二哥,你快看,有斑鸠在吃晒的鱼干。”这时候,彩云突然出声,指着院里还在吃鱼的斑鸠说道。

屋内也都安静了下来,悄悄看了出去。

林恒瞄了斑鸠一眼,走过去把弓箭拿了出来,准备试试自己的准度,这距离有十多米,应该没啥问题。

“林恒,你会用弓箭?”小姨父露出惊讶的表情,他家住在山顶上,他自己也时常打猎,用的是土猎枪。

看到林恒拿弓箭,顿时惊奇不已。

林恒没说话,微微一笑,取了一支箭,搭弓瞄准。

咻的一声,利箭就飞了出去,只听先是噗呲一声,而后是砰的一声,利箭贯穿了斑鸠,射进了土墙之中十几公分。

这猎弓有效射程是五十步,也就是四五十米,现在只间隔了十米不到,自然是一箭贯穿。

啪啪啪!!

“厉害,厉害啊!!”小姨父李柏成率先鼓起掌来。

“太牛逼了二爹。”大侄子林伟跑去把箭拔了出来,眼神别说有多崇拜了。

简直已经把林恒奉为神人,就连他妈刘娟看林恒的眼神都变了,这二流子什么时候还有这种手段了?

“这把弓没有白买。”林父也竖起了大拇指,亲眼看到林恒的箭术之后,大家都服了。

“哥,你这技术到底跟谁学的啊?”彩云疑惑的问道,以前从没有听说二哥会弓箭啊,这太厉害了。

“在城里学的啊,然后发现自己天赋不错,一学就会。”林恒笑着说,城里他最熟悉,家里人都没下去过,这个借口也不会被拆穿。

“还算是有点用处。”林母嘴硬的夸了一句。

“林恒,你这个厉害,感觉比猎枪还方便,教教我,咱们一起打猎。”小姨父李佰全凑过来,笑着说道。

农村的土猎枪打猎射程也就五十多米,和弓箭差不多。优点是上的滚珠杀伤面积大,对于大型猎物有十分不错的效果。

但缺点也很明显,那就是填装弹药很麻烦,稍不注意就容易炸膛,火药也容易烧到自己,打小型猎物一枪下去就稀巴烂了。

弓箭就简单很多了,只要不是对付大型猎物都很好用,就算是大型猎物只要命中要害一样能杀死。

小型猎物更是不在话下。

林恒很庆幸自己上辈子无聊的时候学习了相关的技术。

“当然可以了,小姨父你要是想打野鸡兔子的话,可以用弹弓,效果也很不错,我之前打到了松鼠和野鸡。”

林恒笑着说道。

“可以试一试。”被这么一说,小姨父也有了兴趣。

大嫂刘娟也悄悄的用脚推搡了丈夫林岳几下,示意他也赶快说话学习,她眼热林恒的技术了。

但是林岳根本不说话,就笑着吃自己的饭。

“二爹,我也想要学。”反倒是他儿子林伟,围着林恒喊叫着要学习。

“我拿回来了一个摩托车内胎,到时候给你做一个弹弓。”林恒没拒绝,说了一句。

吃完饭,父亲林绪安、大哥林岳、三爹林绪涛、以及小姨父李佰全都拿了斧头上山,下午要砍盖房子用的树。

盖土房子要用到的树很多,房梁、楼板、椽子需要的都是大木头,至少都是直径十五厘米以上的。

还需要直径五六厘米的橡子树,用在土墙里面,起到钢筋的拉伸作用,这些树都是需要自己砍的。

至于家里的女人,就暂时负责地里还没干完的农活,以及带孩子。

林恒全身酸痛,没力气砍树,他准备上山打猎,赶山了。

至于说为什么没力气,浑身酸痛还能打猎。

这就和钓鱼佬头天晚上干了一天活,三点睡,第二天五点还能起来去钓鱼是一样的。

身体痛归痛,关我钓鱼(打猎)什么事?

虽然夏季不是打猎的好时机,但是为了能多赚点钱,早点让家里过上好生活。

他还是决定去试试运气,能打到松鼠和野鸡也是好的。

“嗷呜呜~”

雄霸大口大口吃着洋芋疙瘩拌窝窝头,胃口好的很,林恒摸它脑袋就发出呜呜的声音。

“好好吃,长身体。”林恒揉着雄霸的脑袋,笑着说道。

要不是他刚刚打了一只斑鸠,狗儿子雄霸还吃不上窝窝头呢。


第二天一早,也就是四月初三,正是黄潭镇集市的日子,一大早,媳妇陈秀兰就将林恒叫了起来。

“老公,今天要起来去赶集。”陈秀兰摇醒林恒,虽然老公这个称呼她还有点不习惯。

但林恒喜欢,她就愿意这么叫。

“哎呀,我的腰啊。”林恒想翻身坐起来,腰一酸又躺下了。

“我拿红花油给你揉一下。”

陈秀兰从抽屉里拿出珍藏的红花油给林恒揉捏,过了好一会儿才爬起来。

“起来了就赶快洗脸出发,太阳都要出来了。”父亲林绪安催促道,他将要卖的草药之类的全都收拾好了。

“就我们两个?”林恒看了一眼父亲,又道:“我想把秀兰也带着。”

他记得秀兰都好久没去过镇上了。

“去吧,我给带娃。”不等林绪安说话,母亲鲁红梅就率先开口了。

她心疼秀兰,也想让她去镇上看看。

林父有些不愿意,想让秀兰待在家帮忙把地里的活干了。

“妈,林恒和爸去就可以了。”秀兰虽然想去,但还是拒绝了。

这时候林母又补充了一句:“她跟着,也免得林恒这二流子又跑了。”

“而且秀兰都好久没赶集了,去一次也好。”林母又瞪了一眼林父说道。

这么一想,林父也就点头道:“那就走吧。”

他也怕二儿子又乘机跑出去和人鬼混。

“赶快去换衣服。”林恒不给自己媳妇说话的机会,把她推进屋里换衣服去了。

只是没人注意到大嫂刘娟的脸色变得有些不好看。

林恒洗完脸,秀兰也换了一件没有补丁的干净衣服,三人一起往镇上走。

枫树村距离黄潭镇不远,只有五六公里,走路也就一个半个多小时就能到。

路上都是挑着各种行李的去赶集的人,有的是草药,有的是粮食,还有的是小猪崽子。

林恒这次能卖的东西就一个,前天弄的灰松鼠皮。

媳妇秀兰背篓里东西不少,都是最近一个月自己采的草药和菌子。

到了镇上,几人首先是到了收药材山货的刘家门前,这里人很多,全都是来卖山货的。

“秀兰,你把这些东西看着,我们去卖人参。”

给秀兰说了一句,林恒带着父亲走进了屋里,找到了刘七成,这里的老板。

“刘叔,你过来,我有事和你说。”

刘七成看了林恒一眼,让自己老婆先照看一下生意,他带着林恒和林父到了后院。

“有好东西?”刘七成看着两人问道。

“是的,运气好在太白山上挖了一棵15年生的野人参。”

林父腼腆一笑,将怀里藏着的人参拿了出来,人参植株都还在。

将青苔取走,里面就是一个非常规整漂亮的人参,形如小人,灵气十足。

“六叔,这是好东西吧,你能给多少钱?”

林恒看着刘七成问道。

野人参稀少无比,尤其是这么高年份的,几年也出不了一棵,珍贵的很。

“确实是好东西,我能给四百块钱。”刘七成给林恒和林父发了一根烟,淡淡的道。

林恒没接,他上辈子是抽的,后来家破人亡之后就给戒了。

“刘叔,你这就不厚道了,我前几个月刚下过城,这人参,城里的收购点最起码能给八百块。”

林恒笑着说道,准备和他讲价。

谁知刘七成竟然直接甩起了脸色,冷声道:“我这里就是这个价,你爱卖就卖,不卖你去别处。”

说完,人家就甩身出去了。

林恒脸色一变,他知道这刘七成有些拽,但是没想到拽成这样。

这就是仗着黄潭镇只有他一家收购点,为所欲为,压榨农民呢。

“爸,我们走,去城里卖。”

林恒看着父亲说道,心里已经暗暗决定等自己有钱了,绝对要开一个收购点挤兑他。

妈的,仗势欺人的的狗东西。

林父也有点生气,但又有点不想进城,太远了:“你确定城里能卖七八百?”

“确定以及肯定,你去一次城里就知道他有多坑了。”

林恒说。

“而且城里买东西也便宜很多,我们要买好多工具盖房子,城里也很便宜。”

林恒又说道。

林父想了想,一咬牙点头:“那就进城,我也看看城里是个啥样子。”

将人参拿青苔包好,放到怀里,父子两人往出走。

刚走到大门口,那刘七成又走过来了,将两人拉到一边笑着道:“刚刚是我态度不好,实在是你说的这个价钱太离谱了。

我弄到城里也才能卖五百多一点,八百肯定是假的,有人骗你们。

这样,我不赚你们钱了,五百块,我收了,怎么样?”

刘七成不愧是奸商,这一手玩的很溜,林父当场就有点迟疑了,要是林恒不是重生回来,也会被骗到。

“不必了,我们准备拿回家喂猪。”林恒微微一笑,直接拉着父亲走了。

刘七成看了一眼林恒,不以为意,他觉得他们最后还是会回来卖的,自己再让一点利就行了。

“我觉得刘七成说的挺对的,五百块钱也可以卖。”林父有些迟疑道。

“下城卖,不要信他。”林恒懒得多解释,态度很坚决。

林父看了一眼儿子,最终还是决定去城里看看,就是多跑点路,再不济也不会比这里便宜。

“怎么样?”看到林恒两人回来,陈秀兰开口问道。

“进城去卖,这里太坑了。”林恒道。

“那我去把这些卖了自己回去。”陈秀兰点头道。

“不用,你和我们一起,既然要下城,所有东西都拿下去卖。”林恒说道,反正都要进城了,也不在乎拿的多一点少一点。

林父也没有拒绝,毕竟回来还要人拿东西呢:“那就赶快走,早去早回。”

“那就走,我带路,我知道一条小路近很多。”

林恒点点头,就带着媳妇儿和父亲出发,今天的黄潭镇集市很热闹,但是三人都没心情逛了。

“你不是说进城,怎么带我们来学校了?”林父看着林恒质问道,不知道他在搞什么。

陈秀兰也是一脸的疑问。

“爸,你们在这里等我十分钟,我去办一件事。”林恒说了一句,就跑出去了。

截胡那只灵性大黄他势在必行,一分一秒也不能迟,万一被人截胡了,他就该哭了。

“应该不会被人抓住,上辈子我亲口听那老头说的,他是农历五月份捡的。”

林恒自言自语的走到了镇上的学校附近,开始寻找。


“什么东西?”

林恒听到老婆的声音急急忙忙的赶了过来。

“你看,这难道不是好东西吗,这么大一堆桑树黄,一斤能卖八毛钱呢,这么多至少有四五斤。”

陈秀兰指着一棵倒地的野桑树说道,只见其不粗的树干上长满了金黄色的桑树黄。

桑黄是一种木质的菌子,和灵芝、树舌一样,摸起来有点像木头。

桑黄表面是金黄色,背部木质纹路,但药用价值很大,能在这里发现绝对是运气,一般都应该早就被人采光了。

“嘛……嘛嘛……”

女儿拿着一个刚采下来的桑黄摇摇晃晃的递给林恒。

她才刚刚能走路,根本走不稳,林恒连忙将她扶住,生怕摔着了。

谁知将一个桑黄递给林恒之后,她又跑过去拿第二个递过来,还呵呵的傻笑,鼻涕泡都冒出来了,还乐此不疲的。

“确实是好东西啊,这树上的估计能有五六斤,卖个四五块了,和我打的这只灰松鼠差不多了。”

林恒点点头,笑着将自己打的松鼠从背篓里拿出来晃了晃。

“你打到了灰松鼠?”陈秀兰张大了嘴巴,脸上写满了震惊:“怎么做到的?”

“当然是拿弹弓打的啊,本来应该是两只的,还有一只被晓霞吓跑了。”林恒一边说,一边将松鼠抬高,不让乱抓的女儿碰到。

“你弹弓打的这么准,以前怎么不打猎啊?”陈秀兰的目光有些崇拜了,不务正业的老公居然还有这手段。

这年头一般只有过节才能吃到一点肉,今天晚上却能吃到了,她有点流口水了。

“以前都想着挣大钱,看不上这些嘛,现在悔悟了。”林恒笑着道,其实他的技术主要是来自重生之前的弓箭俱乐部。

在后来系统的学习箭术之前,他的弹弓打的也不准。

看到老婆欣喜加崇拜的目光,林恒的心灵美滋滋的,感觉找到了生活的意义。

不是诗和远方,也不是钱财多少,而是老婆孩子的笑脸。

“那以后多打猎。”秀兰将采下来的桑黄放进背篓,走过来接过松鼠掂了掂,双眼放光。

林恒不由的伸手给她撩了一下撒乱的头发,感觉到了被需要的快乐。

陈秀兰一愣,似乎被林恒温柔的举动呆了一下,随即又笑了:“走吧,下山回家,天快黑了。”

看着没采多少东西,其实两人翻了两大面的山,来来回回走了不知道多少路。

“好!我来背晓霞,你背东西。”林恒点头。

“我背女儿,万一再遇到松鼠了你好打。”陈秀兰没同意,刚刚听到跑了一只松鼠心疼了半天,那可是四五块钱啊。

林恒也没争辩,下山很轻松,对老婆来说早已是家常便饭了。

收拾好东西,两人一起下山,走了几步,陈秀兰就开口闲聊起来。

“孩子他爸……”

“换个称呼。”林恒摇头。

“嗯?”陈秀兰疑惑。

“叫老公!”林恒笑着道,

虽然现在老公这个称呼还没有流行起来,多是年轻男女之间会用,直到九十年代才渐渐流行推广,但他就是想听。

陈秀兰一愣,这个称呼她只听城里人叫过,想了想也没有拒绝,开口道:“老公。”

叫了之后,她感觉怪怪的,不过只要林恒和今天一样,让她叫什么她都愿意。

“哈哈,老婆,你叫的真好听,以后也这样叫。”林恒心满意足的笑了。

陈秀兰继续道:“老公,你对分家什么看法?”

分家不是简单的各自盖房子住那么简单,还有分土地,一些基本家具等等之类的,她想看看林恒的想法。

“这个我都想好了,咱家三十亩地,六百亩山林,不管爸怎么分,我都决定要村西边那个红枫山外加山下的土地。”林恒一边走一边说道。

“要那边的?为啥啊?”陈秀兰有些不理解,那地方的土地不怎么肥,红枫山也是杂木林,没有大树,不值钱。

林恒选这里有两个原因,第一是以后村路从这里过,八六年还有一条国道通车,距离那里不远,交通便捷。

第二点就是,红枫山山势很缓,坡度只有十几二十度,旁边还有一条一年四季都不会断流的山溪,距离远处的枫树河也不算远。

这是搞养殖场和果园的好地方。

第三点就是远离村子的人口聚集地,也不会影响到别人。

还有一点就是,其他地方的土地和山林都是一块一块的,这里几亩,那里几亩的。

但是红枫山以及山下的土地都是连在一起的,等以后可以直接围起来,不用担心其他人扯皮。

相对这些优点而言,林恒觉得土地贫瘠一点都是可以接受的。

“因为那里是一整片啊,还有水,搞养殖,建果园都很方便……”林恒解释了一下。

一听丈夫要搞养殖,建果园陈秀兰本能的觉得有些不靠谱。

但转念一想,总比他出去整天不见人影的好,也就点了点头:“那到时候你就选这里吧。”

“嘘!”

这时候,林恒突然嘘了一声,然后放下背篓,拿着弹弓朝着左前方猫去。

陈秀兰也变得紧张起来,顺着那个方向看去,只见一只野鸡正在十几米开外的树下觅食呢。

林恒走了五米就没办法前进了,前面有树枝挡住了,大动作跨过去必然惊动这只野鸡。

但是这相隔至少八九米,他也没把握打准,对手上弹弓的威力也没把握,手心里都不由的出汗了。

不过也没时间犹豫,从口袋找了一颗最好的石子,举起弹弓瞄准了五秒,深呼一口气,手一松,石子咻的一下飞了出去。

“嘎达嘎达……”

野鸡咻的一声惊起,就在林恒和陈秀兰都以为失败的时候,又扑腾一声掉了下去,四处乱窜。

“受伤了!!”

林恒顿时间明白了,拔腿就追。

一人一鸡展开了一场惊险的追逐战,林恒一边追,一边拿弹弓射。

远处林晓霞看的举起小手欢呼:“喔……喔……”

陈秀兰则充满了紧张,这可是一只鸡啊,家里虽然有,但是一年都不舍得杀一只,都留着下蛋呢。

眨眼间,林恒就追着野鸡跑远了,过了足足十几分钟,林恒才从林子里走出来。

陈秀兰一看老公双手啥也没有,失落又可惜:“跑丢了吗?”

“是的,我真没用。”林恒失落道。

“不怪你,弹弓不行,那树太挡路,说不定还有机会。”

陈秀兰没有责骂林恒,她觉得虽然可惜,但是一想有一个松鼠也可以了,老公已经很厉害了。

“骗你的,你老公我出手怎么可能失败,你看!”

林恒哈哈一笑,从后背拿出了一只灰色的大野鸡,一斤多接近两斤。

这就是他最喜欢陈秀兰的一个点,她不像村里其他女人一样动不动就骂老公没用,整天吵吵嚷嚷的撒泼骂街。

陈秀兰温柔善良,就算是林恒不务正业她也没撒泼辱骂,照常给他做饭,照常给他洗衣,劝说也是轻声细语的。

也正是因为这样,在她去世后,林恒自责愧疚了一辈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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