点的地方。”唐恭兰也不恼,反倒很新鲜。
“你,,等等,”李宁南喊住了即将休息的唐恭兰,“我能干些什么?”
毕竟寄人篱下,哪怕听着说是干个打杂小厮的活,也还是问清楚的好。
“这个啊,每天跟着我一起去百乐门上班,除了上台和应酬之外寸步不离。当然,这也是有试用期的,如果你一个月内改不了你那一口天津腔,就趁早去码头上当力工去吧。”唐恭兰头都没回,“还有,以后喊我老大,放尊重点儿。”
楼上的灯很快就灭了,李宁南独自一人坐在沙发上,看着今晚的月光毫不吝啬的映照着窗边的玫瑰花。
这是他来到上海的第三天。
三天前,他的舅舅执意让他中秋后就去法国留学。而他,就是一个在学校里混日子的小痞子,哪里懂什么法语,不过是借着舅舅是军阀这一点横行霸道,肚子里没一点墨水。
到了上海,这里可没人认识他。
瞒着家里人跑出来,虽然没有带着多少钱财,倒也是吃了两顿饱饭。可是,一个不小心,就让经验老道的扒手摸了去。浑身上下就剩一身衣服,连一个睡觉的地方都找不到,再加上新界不让流浪汉睡大街上,要不也不会脑子一热打算在海边凑合一晚。说到底也是自小没过过苦日子的,连个适合睡觉的桥洞或者墙脚都不会找。
幸好,遇到了唐恭兰,给了自己一个能遮风挡雨的地方,和一种听起来安稳的日子。
4.
“老大,你能不能不去?”
跟着唐恭兰半个月了,每天晚上他都会被人叫走,喝到烂醉才迷迷糊糊地被李宁南扶着上车,回家。
“我不去,我不去等着你来养我吗?”听着这话着实好笑,唐恭兰拿着那些人打赏的项链拍了拍李宁南的脸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