逼近。
此景此情不容我再犹豫,扔掉自行车跟他们打在一处。
小混混打架无非是个快准狠不要命气势十足,对于一般人很有威慑力。可是我练过,知道怎么快速解决问题。
被群殴的时候只要你治住为首的几乎就能锁定战局,慌乱间搞不清楚谁为首。只能乱拳打死老师傅,谁近优先解决谁。
那怕是我练过,他们到底人多势众。一阵乱打之后,我多少还是吃了不少亏。
宁露看我连连中招,连忙去拉打我的混混。
那家伙特不讲武德回手一推把宁露推了一跤,我瞬间暴怒打我没关系打女人就太过分了。
之前慑于人多担心把他们惹急了,我没下死手。这个家伙的举动倒是把我惹急了,愤怒使得我不再留手。飞起一脚高鞭腿上脸抽中那家伙的脖子,所有人都听到啪的一声爆响,那家伙像像一截被突然砍断的木头嗵的一声直挺挺的砸在地上。
紧接着一个正蹬踹中面前一个家伙的小腹,那家伙一屁股坐倒在地。
两个同伙瞬间被我暴力击倒,对剩下几个人的威慑力巨大。正在他们犹豫着要不要再上前的时候,看到街上有警察跑过来,二话没说扶起地上的两个拔腿就跑。
放学的时候街上会有警察执勤,这使我逃过了几个混混的继续的纠缠。
事后我忐忑了好长时间,奇怪的是那些混混再没找过我。甚至到我高中毕业都没出现过,我一直以为他们横行霸道被逮进去了。
宁露在日记中写道:
那时候他真帅,尤其是他看到我被人推了一把之后愤怒的样子。我没有语言可以形容,如果非要形容的话我只能用“王霸之气”!
这件事我很快就忘了,人总会选择性的记忆。不愉快的经历会自动淡忘,那是大脑的保护机制使然。
我从没想过宁露对我的评价那么高,那天白雪看到我们的时候我们谁都没跟她提我打架的事。
白雪看到我鼻子有伤,我告诉她骑车摔了一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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