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这个视频拍摄于案发后的第二天上午六点。”
白潇说完,熊星星就把光盘拿了出来。
第二天案发现场的监控视频都刻录在了光盘中。
法官:“法警,将光盘拿给书记员。”
法警将光盘从熊星星手中拿给书记员后,书记员很快把光盘放置播放器中。
法庭中原被告席位,律师席位,审判席位前都有电脑显示屏。
除此之外,审判席上空的两侧还有两个巨大的显示屏。
书记员点击[播放]。
随着小畜生的身影逐渐蹦蹦跳跳地出现……
时不时左顾右盼,前后瞻望。
到了案发现场后。
视频显示,小畜生先是敲击水缸,把耳朵紧贴缸壁。
对着水缸讲话。
……
视频一出。
即刻震惊了所有人!
本来以为小畜生在杀了人之后开开心心回家过生日已经够炸裂了。
想不到竟然第二天还会回到案发现场,还蹦蹦跳跳没心没肺地跑过去。
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。
好像只是平平无奇杀了个人,对他来说不是多大一件事似的。
视频播放完毕。
在众人都还没缓得过来的时候。
白潇打破了这份安静:“大家可能没注意被告人最后一句话的口型是去死吧!”
“麻烦书记员拉到视频的七分二十秒处。”
这时大家都把注意力放在了小畜生的嘴巴那儿。
直到小畜生说出了“去死吧”这三个字!
因为小畜生说得很慢,大家都能看得很清楚。
紧接着白潇又拿出了一份纸质材料说:“这是刚刚播放这段视频的唇语翻译报告!”
“可以证明被告人说的是去死吧!”
“还可以证明当时被告人知道棉棉还活着,很有可能在那个时候棉棉还向他求救。”
何志皓反驳:“就算说了去死吧,也不能证明当时被告人知道棉棉还活着!”
白潇知道何志皓已经是黔驴技穷,也只能开杠了。
白潇回:“没有任何一个人会对着已经死了的人去说去死吧!这不符合常理!”
“本案,被告人知道棉棉还没死,但快死了,才会让她去死!”
“因此,在被告人知道棉棉还活着的时候,被告人具有防止棉棉死亡的义务!”
“也就是把棉棉救出的义务!”
“本案被告人能救而不去救的行为,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!”
“综合被告人整个庭审表现。”
“被告人从始至终都在狡辩,说谎,逃避法律责任!”
“说明被告人没有一丝悔过之心!”
“在杀害棉棉之后,还可以假意去安慰棉棉的奶奶。”
“欺骗棉棉的家人,欺骗警-方往错误的方向寻找。”
“导致错过了救助棉棉的最佳时间!”
“被告人主观恶性极深!”
“同时被告人还有非常强的反侦察意识!”
“准备什么作案工具,作案之后从什么路线离开,都是事先考虑周全的。”
“这种精心谋划,与作案时残忍、作案后的冷静,都充分证明,被告人生理虽然只14周岁,但心理已经非常成熟。”
“而且被告人的杀害手段特别残忍。”
“被告人对手无缚鸡之力的棉棉实施暴力殴打之后。”
“再把棉棉重重地扔进水缸里,往水缸加水加沙子的时候,故意调节到一定的水位。”
“使得棉棉在黑暗的恐惧中,在寒冷的混杂着沙土的水里慢慢耗尽体力倒下。”
“最终绝望地在水缸里窒息而亡!”
“可怜的绵绵只有4岁啊!她得有多害怕!”
“她可能到死都想不通为什么这个大哥哥要这样对自己吧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