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瑾看着我,眼中满是感动:“真的吗?你愿意和我在一起吗?”
我点了点头,霸道地说:“那当然!但是你要是惹我生气了,哼,你就变回狼狗,不许变成人!”
白瑾笑着答应了:“好,都听你的,谁让我是来报恩的呢?”
我们又回到了之前那种甜蜜的生活。有一天,我突然想起一个问题:“那我老了呢,你会怎么办?”
白瑾的表情变得凝重起来:“虽然我是妖,但我也不能逆天改命。我只有不害人才能在世间停留。如果我一旦害人了,妖界会抓我回去的,我就再也见不到你了。所以你如果老了,我就等着你再次转化为人,然后我去找你。”
我有些不放心地问:“那我记不起来你呢?”
白瑾想了想,说:“我可以把我的血给你,血里有我的专属味道。如果你喝了我的血,你就会记得我了。但是你确定要一直和我在一起吗?”
我犹豫了片刻,然后说:“那我可得好好想想,万一你以后老是惹我生气,那我下辈子就不和你在一起了,等我老的时候你再问这个问题。如果我愿意,我就喝了去投胎;如果我要是腻了你,下辈子我就不找你了。”
白瑾笑着摸了摸我的头:“好,都听你的。”
转眼间,六十年过去了。我即将离开人世。我握着白瑾的手,要来了他的血:“下辈子早点找我。”说完,就喝了下去。这血竟是甜的,仿佛带着他所有的爱和承诺。
我闭上了眼睛,离开了人世。
十八年后。
我正在前往教学楼的路上,一个帅气的男孩挡在了我的面前。我抬头一看,还是那张熟悉的脸。我色色地问他:“帅哥,你缺女朋友吗?我叫许多。”
他微微一笑:“正好缺个女朋友,我叫白瑾。很高兴见到你,我的女朋友。”
我笑了,仿佛一切又回到了原点。我们手牵手,继续着那段未了的情缘。
全文完。